|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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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09:38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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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日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国 2002年工作基本情况 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有力维护了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以及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6026件8760人,比上年分别增加6.4%和5.6%。向法院提起公诉5825件8633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1.6%和13.2%。 在“严打”斗争中,突出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上述重点犯罪嫌疑人6200人,提起公诉5137人。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斗争中,审查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65人,提起公诉502人。其中,起诉涉嫌走私犯罪嫌疑人308人,涉案金额24.7亿余元人民币。优质高效地办理了中央、省、市挂牌督办案件63件,包括建国以来最大的跨境组织卖淫团伙犯罪“火百合”案。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了群体性上访预案工作制度、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特约检察员参加接访制度和首次信访责任制。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56件,首次信访息诉率提高了20%。妥善解决集体访31次,比上年增加63%。树立全局意识,通过转办、督办等形式,处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830多件次。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了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7件148人,根据举报线索和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查办的案件占81%,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大要案128件,占立案总数的93.4%;涉嫌犯罪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案件51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4人,包括局级干部2人:城建集团原董事长李育国受贿案、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劳德容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30人;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行贿案件19件。此外,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办案557件,比上年增加58.2%;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2人。办理涉外协查案件22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2.1亿多元。 在办案中坚持打击、保护、教育、挽救相结合。依法对231名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或不构成犯罪的被举报人作出不立案处理,比上年增加10%。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在市、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新建预防机构173个,新增预防人员1531人,分别增加了32%和103%;二是在20多个重大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开展了同步预防工作,推动了发案单位、发案行业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工作;三是金融证券、海关、国有企业和农村基层单位等四个领域的行业预防正式启动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四是在市预防咨询委员会的支持下,对地铁、西部通道等17个重点工程的同步预防取得一定成效;五是开展播放公益广告、宣讲法制课、召开警示大会等各类预防宣传教育活动230多次,比上年增加了1倍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氛围。 三、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过程中,努力克服立法滞后等困难,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加强监督与加强配合并重,增强了监督的效果。 在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方面,依法监督立案17件,与上年持平;追加逮捕49人,比上年增加了1倍;追加起诉25人,比上年增加了11.5倍。市院在办理“1.22”特大走私案过程中,追捕追诉了6名直接责任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0件,比上年增加25%。市检察院抗诉的杜国辉合同诈骗案几经周折,最后由无罪到有期徒刑10年,向社会昭示了检、法两家合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念。 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超法定办案时限通知书》168份2122人次,纠正超期羁押191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9.6%和8.1%。考察监督监外执行的已决犯92人,保证了七种人教育改造链条的完整性。在全国率先试行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更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全年共提出、提请抗诉212件,比上年增加25%。采用检察建议和调解方式处理民事申诉案件11件,节省了诉讼资源。全年共息诉201件,占立案总数的34.2%。 在自我监督方面,积极受理群众申诉案件,对确有错误的5起案件给予了赔偿。 四、努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有效推动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深圳实际,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 检察工作机制的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对主诉、主办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制约,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更趋完善;进一步加大了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力度,退查和不诉案件分别减少了51%和32%,捕诉职能集中行使制度越加显示出其优越性;普遍推行了普通程序简易审办案方式,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去年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一是实行了案件督导督办制度,加强了对刑检办案的监督、指导力度;二是实行了办案预警制度,对办案的各环节进行动态监测;三是实行了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强化了对侦查工作的制约;四是实行了部门内设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了内部监督力量。 科技强检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经过几年的努力,市院已建立了法医、文检、痕检、视听、司法会计、计算机等六大技术门类,并居于全国领先地位。2002年,运用上述技术办理案件600多件;市院与公安部联合开发的粤语语音声纹鉴定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五、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强的保证。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各项检察建设、特别是班子和队伍建设中,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为保证公正执法、廉洁办案,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广泛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已逐步规范化;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快车”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的运作日益有序化;通过人大代表联络专刊,与人大常委会及代表汇报工作更加经常化;落实人大意见、建议、议案和交办案件日渐制度化(全年共受理186条、件,办结率达98%)。同时,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350条次,编发检务公开手册16000多册。 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针对在全市机关作风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立即制定下发了“检察人员八不准”的规定。为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解决问题,采取了内部检讨、到相关单位座谈、个别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12项细则,促进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与此同时,严肃查处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线索16件,已查结15件。 教育培训工作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检察机关有35人参加了在职研究生学习,28人参加了在职专升本学习;为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对干警进行知识更新培训500多人次;对60多名新录用大学毕业生进行了全方位的岗前培训;在市委和高检院的支持下,选拔了5名干部出国、赴港进修;继续坚持“以调查研究为先导,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治检思路,全市检察人员共撰写调研文章800多篇,调研成果夺得全省总量等五个第一。素质强检工程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我市检察官全国司法统一考试通过率是全省同行的3倍多;在全省第二届“十佳公诉人”比赛中,我市取得了第一、第三、第七名的好成绩;我市有2名检察官进入了高检院建立的60名专家型人才队伍,有10名检察官被纳入省院侦查人才库。 基层检察院建设向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深层次发展。2002年2月,宝安区检察院作为广东省的唯一代表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龙岗、福田区检察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10月,宝安区院又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首批10个基层业务建设示范院之一。南山区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并被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按照省院新制定的基层院建设测评标准,全市6个区院全部通过了先进检察院的验收。 2002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如全市刑检部门人均办案量是全国平均数的3倍),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改革后的新工作机制尚待完善;科技强检力度还需不断加大。 2003年工作要点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根据上级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向纵深发展。集中力量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抢夺犯罪等四类犯罪,特别是“两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在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方面重点打击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等六类犯罪活动,以此带动整个刑检工作的发展。 坚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畅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加大教育挽救力度,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片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力促进廉政建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以下四类案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国有资产的重大犯罪案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的严重行贿犯罪案件。加大追逃特别是境外追逃力度,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在办案中,不准对当事人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业务骨干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不准随意查封、冻结企业账册、账号。正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争在五个方面取得突破:在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年底基本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社会大预防网络;将行业预防由四个行业(部门)扩展到八个行业(部门);试行谈话警醒制度,尽力教育挽救干部;在30%的自侦案件中推行“六个一”工程(每办理一个案件,责令犯罪嫌疑人写一封悔过书;与发案单位共同开展一次堵漏建制研讨会;向发案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出一封书面检察建议;在发案单位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进行一次回访考察;帮助发案单位健全一套防范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预防功效;积极推动预防立法进程,使预防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对侦查活动,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刑事审判,重点加强对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案件的监督;对刑罚执行,重点监督纠正以钱抵刑等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问题;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重点加强对裁判显失公平案件的监督,并力争“公益诉讼”取得零的突破。 为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把诉讼监督与查办执法人员腐败案件有机结合起来,以办案促监督;坚持把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巩固1999年以来的23项改革成果基础上,建立完善三大体制、两大机制:捕诉引导侦查、侦诉相互配合、检控资源共享、灵活快捷高效的刑事检察体制;统一指挥、资源整合、查处有力、预防有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体制;重点突出、各方配合、注重实效的法律监督体制;权责明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内外监督相结合、惩戒激励相配套的检察权运作机制;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检察官竞争激励机制。 全面推广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三个月内答复、半年内办结制度,依法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全力解决群众申诉中的实际问题。 五、坚持从严治检和高标准建院,推动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十六大精神统揽全局,努力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检察工作的良性运行。 全面推行素质强检工程,切实完成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期“三个十”工程:努力培养10名法律政策功底深厚的专家型人才,10名精于突破大、要、难案的侦查人才,10名高度胜任出庭控辩的公诉人才。配合中央和市有关部门,尽快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的检察人员惩戒和预防制度。 围绕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保障逐步改善的目标,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争取6个区院年内全部跨入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再有一个区院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迈入全国模范检察院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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