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布三峡蓄水期公告 5月25-31日为准备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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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9: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林红梅)交通部16日发布公告,要求各相关水运单位采取措施,安排好三峡水库蓄水期的运输生产。 公告说,为保证三峡水利枢纽水库蓄水需要,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200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为水库蓄水准备期,三峡坝址上游库水位由80米高程左右逐步上升到98米高程。在此期间,库水位日升幅一般不超过5米,日降幅不超过3米。如遇特殊洪水情况,将另行发布航行警告。 公告要求各港航企业、有关单位及早采取措施,安排运输生产,在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航行和锚泊的船舶要注意水位变化,加强自身航行安全。蓄水期间(包括蓄水准备期)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由交通部长江海事局制定并发布航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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