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张二江”:这不该算受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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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6:33 北京青年报 | ||||
尹冬桂出庭受审时的情景供图/gaoyongphotocome 枣阳市原女市长三名男下属也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 备受关注的原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区委书记(正处级)尹冬桂,因涉嫌受贿罪6月25日在宜城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1月至2002年元月,尹冬桂在担任枣阳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及单位贿赂6.6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 据《武汉晚报》报道,关于尹冬桂的传闻较多,主要说她和多名男性有染,民间也有称其为“女张二江”的说法。当日的庭审持续了大约4个小时,此案将择日宣判。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6月25日上午7时许,记者赶到宜城法院,却得知该案已改在城关大法庭审理。 上午9时,坐在法官席上的审判长宣布开庭。此次庭审,由宜城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诉人则由宜城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站在被告席上的尹冬桂,从外貌上看,根本看不出她年近五十。旁听席座无虚席,其中大部分都是关心此案的市民,多为机关工作人员。尹冬桂说:指控是实 尹在法庭上表示对其指控是事实。但她也为自己做了辩护:“王某送我1万元,但我后来把这钱还给了王。谢某在春节两次共送给我1万元,这是私人的礼尚往来。我回送给他价值9000元的白玉马。” “枣阳酒厂的周某送我2000美元,这是事实,但这是通过我送给引进资金的深圳老总徐某;他送我1万元也是事实,但周某孩子上学,我给了他两个5000元。” 对于1999年10月,枣阳市兴隆镇镇长王某送给尹1万元人民币的指控,尹的解释是:“这不应该算受贿,当时我不收,王就哭了,我只好收下。第二年春节后,我以送他读研究生的学费的名义,把这笔钱还给了王。”尹在庭上注意力十分集中,说话语速较慢。出国费用:都是公款 公诉人指控:1999年11月,尹出国考察在去武汉途中,接受枣阳市委组织部部长艾某送来的2万元人民币。尹对此的解释是:“我的出国手续是组织部办的,他们要给费用。再说,其他人出国都是财政拿钱,不管是财政的还是组织部的,都是公款,我是因公出国,也就没有考虑那么多。”她说,她买的价值8000多元礼品都送给了美国与枣阳缔结的友好城市。剩余的1万多元在国外买了部摄像机,这是为了回国后去相关部门争取项目。但她也表示有关票据都没有了,因为“艾某说报销的事不用我管”。有关传言:无处寻源 “我感谢,感谢省纪委在办理我的案子中,澄清了谣言、诽谤,澄清了我的生活作风问题,还了我人生的清白,还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人格尊严。感谢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尊重了我的人格,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尹冬桂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里这样说到。早在年初,记者在武汉不止一次地听到了有关她的传言。然而,记者两天来在襄樊的采访,也发现种种传言找不到任何源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这种传言是在去年底尹冬桂被“双规”之后才流行的。原襄阳县委常委高先生告诉记者,尹冬桂任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时也经常协助处理一些部长的家务事,后来她当了副部长后,有些人说她是“保姆”部长,因此别人以为她真的当过保姆。男性下属:涉嫌犯罪 枣阳市民在对尹冬桂的议论中有很多都是她的作风问题,但没人能给予确认。 不过记者了解到,尹冬桂在接受调查后,她的三名男下属因经济问题也被起诉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他们分别是原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彭某某,原政府办行政科长李某,以及她的小车司机汪某。其中李某已经开庭受审,汪某不久也将开庭受审。另据介绍,尹从事养殖的丈夫也因经济问题被判刑。文/戴红兵吕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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