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调查刘慧卿涉嫌“发假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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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01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9月9日电 就屯门区区议员陈云生告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发假誓”一案,香港警方昨天正式向陈云生录取口供。 民建联屯门区区议员陈云生上月底去信警务处处长曾荫培,指出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发表支持“台独”言论,有“违反当初进入立法会所发誓言”之嫌,要求警方跟进。警方随即将案件交予支援组分类,并由屯门警署负责录取口供。屯门警署警长唐维明昨天亲自前往陈 陈云生表示,报案目的有三:体现诚信的重要、维护法制精神、体现国家民族大义。他说,身为特区立法会的议员,刘慧卿理应尊重自己的身份,不应做出与身份不符的行为。刘慧卿当初与其它59名议员一样,均发誓要效忠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拥护《基本法》,而《基本法》序言中写明必须“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但刘慧卿发表支持“台独”的言论,与《基本法》立场并不一致。他说:“刘慧卿在参加‘台独’团体活动,公然发表支持‘台湾公投’、支持‘台独’的言论,她的行为不但令人失望,更有发假誓的嫌疑。” 屯门警署警长唐维明在记录口供后表示,会将资料交回总部处理,但因刘慧卿是立法会议员,因此下一步的跟进工作可能会由中区警署负责。由于已正式录取了口供,陈云生表示他不便再就此事多发言,但希望在反“台独”这一大是大非事情上,港人应多讨论,以查清真相,维护公义。(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