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封杀电动自行车意在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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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5:0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岳建国 今年下半年,国内一些城市陆续解除了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禁令。8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出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海口主要市区内行驶。于是,经销商处车辆大量积压,市民想买而不敢买,已经买了车的市民又不敢上路。全国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城市提出的理由都是“身份不明、污染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这三条。(据10月13日《中国经济时报》报 笔者觉得这不能让人信服。说电动自行车“身份不明”,无非是指198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没有对它作出规定,违反了“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条款。可是,那时电动自行车还没被发明出来。我想,一种新产品只要比旧产品有更多的优点,即使暂时没有“身份”,我们也不能一杀了之。打个比方,爱迪生当年发明的几千种产品开始时都是“身份不明”,怎么办,都封杀吗?正确的做法是,先放行这种交通工具,保护这个新生事物,然后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使立法部门制定必要的规矩。 国家为何允许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其污染小是重要原因之一,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已大量出口到美国等对环保要求较高的国家。说它使用了电瓶,可汽车上也有电瓶,并且电瓶更大,汽车排放尾气,电动车却不排,你为啥不禁汽车呢? 电动自行车马力小,速度比自行车没快多少,刹车可靠,车身小,说它不安全,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即使交警部门有统计资料作证据,我也会对其真实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现在买这种车的人中有男子汉,也有妇女、学生甚至老年人,从来没听谁说过骑这种车不安全,真不知交警部门的“存在交通隐患”一说从何而来! 据我推测,交警部门之所以热衷于封杀电动自行车,无法对其收费也许是最重要的原因:眼见买这种车的人越来越多,大有逐渐淘汰自行车、摩托车之势,却又因没有依据而不能收费,心里酸溜溜的好难受。然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封杀了,那没公车可坐、又买不起私车的老百姓怎么上班?难道你们就忍心让他们祖祖辈辈骑着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