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电子档案”有了规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12: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招办获悉,《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我省高考考生电子档案有了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其技术规范和要求。 目前我省高考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主要是根据网上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择优录取。电子档案的内容关系每一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前途。此次办法对电子档案定义为“考生电子档案是由考生信息采集表、体格检查表、志愿表和统考成绩等信息组成。其内容主要包括考 办法明确指出:建立“校长、班主任、考生”三级确认制度,考生按要求正确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并对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性负责;班主任或有关负责人认真、客观地撰写每一位考生的评语,评语不可含糊其辞;学校加强往届生基本信息的采集、确认和管理,确保往届生信息准确无误。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所报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采集、确认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信息。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更改、复核工作均须有2名以上专门人员在场方可进行,并签字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更改后的信息准确无误。(孙为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