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含泪捐出爱女遗体角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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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5日17:54 深圳晚报 | |
今天上午,深圳《器官移植条例》出台后出现首位遗体捐献者 母亲含泪捐出爱女遗体角膜 本报记者黄娜上午10时发回报道今天早晨,来自四川的老妈妈含着眼泪将因车祸而亡的29岁女儿杨春华的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给深圳市红十字会,这是深圳市《器官移植条例》出 据了解,杨春华在一个月前被摩托车撞伤,成为植物人,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抢救没有丝毫效果。就在上一周,深圳市狮子会眼库的职业劝捐员陈淑莹来到了杨春华所在的医院,准备劝说她临床的一位即将死亡病人捐献眼角膜。当陈淑莹见到杨妈妈在床边哭泣时,就上前询问原因,得知在深圳打工的杨春华已经变成植物人。出于职业敏感,陈淑莹劝说杨妈妈在女儿去世后捐出眼角膜,明白事理的杨妈妈最终选择了捐献女儿的遗体和眼角膜。原本杨妈妈还打算捐献女儿的肾脏,可是由于女儿已经昏迷了一个月,肾脏的功能可能不够完整,最终没有捐献成功。 杨妈妈说:“我女儿死了,但是我希望别人的女儿能够幸福地活着”! 上午,深圳市红十字会在举行了简单的捐赠仪式以后,接受杨妈妈的捐赠,遗体被捐献给深圳卫生学校用以医学研究;眼角膜捐献给深圳狮子会眼库用于角膜移植,随后深圳狮子会眼库主席、深圳眼科医院主任姚晓明博士将眼角膜成功地移植到宝安区一位21岁女孩的眼中。 目前,撞死杨春华的摩托车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可是由于摩托车司机没有经济偿还能力,家境贫寒的杨妈妈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一筹莫展,连日来老妈妈只有居住在医院中,出于对杨妈妈义举的感激,深圳狮子会眼库将资助杨妈妈回乡的车票,可是对于住院费用,杨妈妈还是没有丝毫办法。 作者:本报记者黄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