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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家庭争夺幼女抚养权凸现中西文化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7:41 《环球》杂志

  


  失去学籍成为“黑人”

  断了经济来源后,贺家节衣缩食,生活简朴。然而在美国,每天就是不出门也要花钱。窘况折磨着贺绍强,他常常需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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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计,罗秦产后28天就到餐馆打工。最初由于找工作困难,每小时2美元的工她也做。她伤感地说:“在大陆,产妇都休105天产假,而我在美国却不能安心做月子,在餐馆扫地时,伤口痛得直不起腰,却不能讲出来,老板请你来就是干活的。”

  为养家糊口,贺绍强找到了一份别人不愿干的工作:深夜12点到凌晨4点,看守学校宿舍,每小时5美元。一天凌晨1点,正在值班的贺绍强被警方以“暴力强奸罪”逮捕,事发突然,让贺绍强始料不及。次日,交了500美元保释金后他被释放。当时,强奸案经过双方律师商议,达成“你不告我,我不告你”的协议。

  这份和解协议被罗秦拒绝了,她表示:“要有一个说法,不能颠倒黑白。”

  贺绍强也明白,先前的“性骚扰”案现已升级为“暴力强奸案”,这对他来说是极大的耻辱。按照这个指控,假如罪名成立,他不但会失去就学的可能,而且要面临被判20年监禁的惩罚,这项不实的指控岂能与王玉鹏明目张胆地打人划等号?出于人格尊严,也不能接受这种不对等的协议。为确立强奸案,孟菲斯大学举行了听证会。会上,有听证会主席、学校法律顾问及3名为齐晓军作证的人。贺绍强看到在场者都是女性,表示自己需要一个律师。而法律顾问却说:“你有罪为什么请律师?你承不承认你有罪?”

  主席叫当事人齐晓军进屋,她当众陈述贺绍强勾引她,从背后抱住她并企图强奸她,她不愿意,俩人就打起来,她被抓伤……

  “根本没有的事!”贺绍强大声争辩,“既然这样为什么当时不报警?”“因为怕羞没敢报。”校方也强调,女孩子受辱后通常不好意思讲出来。

  贺绍强:“为什么没有医生证明?”

  齐晓军:“看医生太贵,所以没去检查。”

  纪律处处长斯托里表示,她看到了齐晓军身上的伤。

  齐晓军还出示了一张电话单,证明11日下午3点她与丈夫打过电话,告诉他自己被强奸了。贺绍强发现电话单上只有1分钟的通话时间,质疑她说谎。

  齐晓军则表示,丈夫不在家,她只是留言,所以通话时间短。齐晓军的室友也证明,事发当天看到齐晓军在家哭。强暴女性被认为是不可容忍的重罪,听证会最后一致认定贺绍强有罪,学校正式取消了贺绍强的学籍。

  学生身份被取消,贺绍强居留美国的条件也丧失了,从此,他成为没有身份的“黑人”。

  含泪延长“临时看管协议”

  贺绍强被捕时,贝克夫妇临时看管贺梅的期限也到了。贺家为女儿办好中国护照,准备从贝克家把贺梅接回来,送到重庆的外婆家。贝克不同意,他说:“小孩送回中国,你们想她了怎么办?不如放在这里放心一些,还随时可以看。”

  贺家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贝克夫妇还提议,把贺梅的名字加入到他们的家庭医疗卡内,可以保证贺梅有足够的医疗保险。

  鉴于当时贺家的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并有强奸案官司缠身,贺氏夫妇决定与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份延长看护贺梅的协议。这份协议由贝克律师起草,于1999年6月4日,在孟菲斯少儿法庭签字。

  签字前,罗秦泪流满面,再三犹豫。翻译告诉她:这份临时看管协议没有规定具体领养时间,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归还孩子,但你们有权利随时要回女儿。于是,贺氏夫妇就在协议上签了字。

  延长领养协议签署后,贺家探访女儿时,贝克家人态度发生了变化。贝克家要么没人,要么称有事要外出,种种情形让贺家感到不安。11月,贺绍强首次向贝克夫妇提出要接回贺梅。贝克说:“路易斯怀孕了,她曾经有流产史,现在不能打扰她。如果她有三长两短,你们会有大麻烦,最好不要提孩子的事。”

  贺绍强没敢再提。直到路易斯生了女儿,贺绍强夫妇又提出接回孩子。贝克不同意,说:“你们夫妻现在是非法移民,一旦报警,会被驱逐出境,你们会永远见不到孩子。”

  在无望的情况下,贺绍强开始作回国的准备。他先回到原来就读的亚特兰大做毕业论文答辩,计划取得文凭后就回国。丈夫不在期间,罗秦想女儿心切,独自驾车到贝克家看女儿。从未上过高速公路的她,被快速的车流吓出一身冷汗。好不容易到了贝克家,却被告知,只能呆一会儿,她们马上要出门。

  罗秦指责贝克家人撒谎,她将女儿贺梅搂在怀里,没有走的意思。贝克打通了亚特兰大的电话,让贺绍强劝罗秦走,不管谁劝,罗秦仍稳坐不动。贝克命令道:“叫拖车的来把她的车拖走。”

  罗秦怒斥道:“拖车我也不怕!我已经3个星期没见孩子了,你们懂不懂一个母亲的心?”最后,警察强行把罗秦赶出门。探视贺梅的冲突公开化后,两家的关系开始紧张。

  2001年1月28日,是贺梅两岁的生日,贺家的儿子也满3个月,贺家希望给两个孩子合在一起庆祝生日。于是,提前10天打电话给贝克家预约。临近生日时,贝克打电话说有事,希望贺绍强夫妇不要来。经贺家请求,贝克允许他们见贺梅。

  那天,贺氏夫妇见到女儿后,准备带她到附近相馆拍一张“全家福”。贝克担心贺梅被带走后不再回来,就出来阻止:“她病了,不能带出去。”

  贺绍强说:“如果不能照相我们今天就不离开。”

  贝克拔电话通知警察。警察来时,见贺绍强夫妇站在车道上与贝克家人大声争吵,于是,上前干涉:“你们赶快离开,不许再来这里。”

  顾虑到没有身份,贺氏夫妇只好离开了。回家后,他们多次往贝克家打电话,却没人接听。于是,贺绍强给少年法庭发出传真,求助法庭帮他们要回女儿。同年4月9日,贺绍强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将贺梅要回来。

  从那以后,贺氏夫妇没再去贝克家,一是担心吓着孩子,二是怕被警察逮捕。

  原告反成被告

  6月22日,贺梅监护权案听证会举行。开庭时,罗秦要陈述事件经过,被法官阻止了。法官问贺绍强:“你的刑事案解决没有?”“没有。”“那么你怎么养小孩?”“我们准备把她送回中国。”法官不再问什么,当场宣布:贺绍强有刑事案件在身,又没有工作,不具备抚养能力,不宜将贺梅交还贺家。

  贺家以败诉告终。法庭“不具备抚养能力”的判决促使贺氏夫妻拼命打工,希望积蓄一些钱,证明自己有抚养小孩的能力。由于没有身份,找工作不容易,他们只能到华人餐馆打工。贺绍强多年读书,并不善于做厨房活儿,动作太慢,远不如偷渡来的新移民。最初,他只能在厨房做清洁、搬东西之类的杂活。后来,他开始送外卖、做餐馆招待。

  2001年3月1日,贺绍强再次向法庭提出要回贺梅的请求。他以原法官不公正,偏袒贝克家为由,要求撤换法官。新换的法官叫霍恩,曾到过中国,会说几句中文。他为罗秦聘请了翻译,以示公正。

  在新一轮听证会上,霍恩说:“这个案子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回答两个问题就可解决。”他问贺绍强:“你有没有故意抛弃孩子或不去看小孩?”

  贺绍强:“没有!” 霍恩问贝克:“他说的是事实吗?”

  贝克:“是。”

  霍恩:“你们是否签署了正式收养文件?”

  贺绍强:“没有,双方只是签了临时抚养文件,当时说好小孩可以要回来。”

  霍恩:“问题已经很清楚,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一个法官会让贝克去收养这个小孩。”

  贝克听完法官的结论,以其律师不在场为由,要求法庭把案件审理推迟到6月22日。再次开庭时,贝克没有出庭,他的律师告诉法官,贝克家已经将案子转到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案件绕开地区法庭后,霍恩法官的管辖权也自动消失了……

  这犹如晴天霹雳,贺氏夫妇顿时懵了。转眼之间,他们从原告变成了被告。贝克在诉状上指控贺绍强夫妇抛弃孩子,诉状陈述了两点:贝克家的大门永远向贺绍强夫妇敞开,但贺绍强夫妇已有5个月拒绝探望贺梅。根据田纳西州法律,亲生父母如果有4个月不探望孩子就算抛弃孩子;第二,由于贺绍强有非法移民案件及刑事案件在身,要求法庭判决贺绍强没有抚养能力,将贺梅判归贝克家收养。

  案件升至高院后,贝克家开始主动出击,一副自信、有备而战的架式,心安理得地为贺梅起了英文名字,叫安娜·梅·贝克,并请了资深律师帕里希作自己的辩护律师。

  帕里希是民事法专家。他接案后,频频要求法官发出传票,传唤当地中餐馆不得雇用无身份的打工者。12月28日这一天,法院就发出了7张传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断贺家经济来源。

  2002年2月7日,孟菲斯市法院首次开庭。原告贝克指控罗秦1998年7月到美,次年1月就生贺梅,怀疑贺梅不是贺绍强的女儿。因此,法庭指令贺绍强夫妇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向法院交出俩人的结婚证、DNA检查报告,证实贺梅是罗秦与贺绍强所生。此外,贝克指控罗秦精神不正常,需要看心理医生,向法庭提供检测报告单;法官还下令贺家不得去看贺梅,须交出贺梅的美国护照;正式授予贝克夫妇拥有对贺梅的合法抚养权;并要求当事人不得向其他人,尤其是新闻媒体透露此案。

  判决让贺氏夫妇深感人格受辱。但迫于法庭指令,他们不得不在美国重新登记结婚,证明是合法夫妻。

  做DNA鉴定时,罗秦十分抵触:她认为,贺绍强1998年5月回国与她结婚,俩人同住了一个月,怀上孩子是非常正常的,岂能怀疑她生活作风有问题?她表示:“这是对母亲的污辱,我拒绝做测定。”

  帕里希见罗秦态度强硬,对此更加怀疑,说:“你不是想见小孩吗,做了可以见小孩。”一年未见贺梅的罗秦听说能见女儿,便同意做了亲子鉴定。

  之后,贺绍强夫妇又被迫做了心理检查,检验报告称:“尽管贺氏夫妇精神稳定,但他们对贺梅的任何探视都不利,因为贺梅已经不认识她的父母了。”

  为支付上述检查及开庭费用,法院单方面要求贺家交出1.5万美元押金,这对经济困难的贺家实在不易,他们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筹足这笔保证金交到法庭。

  贺梅监护权案经过《今日美国报》公开后,孟菲斯当地的律师戴维主动找到贺绍强,表示愿意免费为贺家打官司。43岁的戴维有十几年的律师经验,他曾在田纳西大学法学院接受过8年法学教育,他希望帮助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权利的人争取权益。

  戴维出任贺家辩护律师后,向法官提出:不允许贺氏夫妇接触媒体是违反“言论自由”的;单方面要求贺家交纳1.5万美元,也是不公平的。

  在第二次听证会上,法官取消了贺绍强夫妇不得接触媒体的禁令,并要求贝克夫妇也交纳1.5万美元的费用。贺家被昂贵的官司费压得喘不过气来,而贝克的律师帕里希使出高招,控告贺绍强夫妇在美国非法居留,要求法院命令移民局驱逐他们。

  4月10日,移民局逮捕了贺氏夫妇,没收了他们的护照,并留下了他们的指纹,让他们等待移民法庭的审判。贝克律师帕里希在移民问题上做文章,对贺家来说是最有杀伤力的一招,他们一旦被驱逐出境,意味着贺梅将自然归属于贝克家。帕里希瞄准了监护权案不打而胜的捷径,在第一次庭审时,法官根据帕里希的提案,将案子无限期搁置起来。

  6月26日,移民法庭首次开庭,法官作出判决,将非法居留的贺氏夫妇驱逐出境。后因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干预,驱逐令得以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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