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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林业部门胡说?(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43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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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董事长陈相贵接受记者采访

  10月14日11时许,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董事长陈相贵在电话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电话中,陈相贵语出惊人,针对林业部门对万里大造林提出的四项质疑,陈相贵说:“他们林业部门所说的这些东西有80%在胡诌八扯!”

  “有保险就是零风险”
是林业部门胡说?(组图)
万里大造林还在进行宣传

是林业部门胡说?(组图)
万里大造林还在进行宣传

  未完待续请看

  (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1

  万里大造林集团在广告中宣传投资“零风险”,对此,吉林省林业厅助理巡视员尚靖敏肯定地说:“这不可能。”而陈相贵说:“我觉得我们就是零风险,全国的幼林保险是我发明的,我共交了3800多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是保证发放树权证的,但只给了辽宁省市场,吉林省的客户只有五六种保险金。”随后,陈相贵进一步解释说:“3800多万元的保证金是保证我们所有销售出去的林地的,保险金是在保险公司为树木投的,如果出现雹灾、水灾、火灾、盗伐等,保险公司要给予赔偿。保险金里不含公司经营这一块。”

  “吉林省客户购买林地没有林权保证金,如果出现经营不善,林权证办不下来,怎么保护吉林省客户的利益?”陈相贵回答:“我们公司经营发展速度很快,可以说在同行业我们是领头羊,我们有五六种保险金就能保护客户的权益!”

  据陈相贵介绍,林业经营企业竞争十分激烈,“万里大造林”在今年春季已造林60万亩,秋季计划造林100万亩,基地分布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北多个省份。

  “我们不保证树能长多高”

  听到下属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员工向外宣传“速生杨在8年能长到17.7米、胸径24.5厘米的说法”,陈相贵十分气愤,他说:“我做事儿讲原则,我们在做这项工作时经过了周密的论证,一个字都不允许差。但是对于员工出去夸大宣传、吹嘘,那是员工个人行为,我们公司和客户的合同和协议上从未保证树能长多高、多大。”

  当问到“如果长不好,客户不就受损失吗”时,他回答:“那不可能,我们每年浇9次水,肯定长得好。”未完待续请看(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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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提倡给客户算账

  在“万里大造林”宣传广告中有这样一段数字:前期投资4960元/亩,培养品种为“欧美107杨”,投资10亩共需49600元。按常规估算,6年后树木成熟时(胸径30厘米,株高20米)可获得毛收益231567.6元,净收益高达181967.6元。

  但陈相贵对此的回答是:“我不提倡给客户算保底、算能挣多少钱,但正常的杨树投资比其他投资高多了!”他认为:“很简单,银行利息才多少钱!(干这个)肯定比存银行赚钱,比银行利息要高!”

  “林权证”还没办下来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惟一法律凭证,也是林地合理流转、明晰产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对此,陈相贵说:“我们的‘林权证’还都没有办下来呢,这事儿员工都知道。”当记者告诉他“‘万里’吉林省分公司一名经理说‘林权证’已经办下来了”时,陈相贵说:“那他说的根本不对!现在公司已经和内蒙古通辽市地方有关部门打招呼,可能最近就发了,现在‘万里’公司的征(租)地合同签完了,租完地才开始造林,造林后才向社会转让,我们不干那种骗人的事儿。”

  速生杨等树种是“因地所栽”

  据林业专家介绍,我国在《种子法》中明确规定,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采访中记者发现,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造林基地所种植的速生丰产林树种主要为哲林四号树和黑林杨,而在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已审定林木良种名单中,并没有这两种杨树的名字。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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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陈相贵和该集团总经理刘艳英分别作了介绍。他们认为,推广种植这两种树木是因为它们更适合在内蒙古生长,“适地适种”,而且国家批准的品种是对各地区的,哲林四号是在通辽市实验的,“哲”本身就代表内蒙古地区,所以才种植了。

  刘艳英总经理还说:“我们种的是商品林,可以自己采伐,采伐时只要和当地林业部门打声招呼、备个案就行了。”

  “何庆魁在这儿有股份”

  10月13日,剧作家何庆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只是万里大造林集团的名誉副董事长,并未投资。何庆魁说:“公司的广告确实太悬乎了,那些回报都是一些理想化的计算!”

  针对何庆魁所说,陈相贵说:“他(何)这么说是看到我们业务员有时夸大宣传而说的,业务员为了赚钱啥都说。他听后肯定气愤,我们听了也生气,但我们对业务员没法儿约束。”“他们没有投资,但他有股份,他说没有股份是不对的,我们不能亏待他。他也不能说是名誉性的副董事长,我们是有合同的,他说的不对。”(东亚记者曹光宇)

  记者与“万里大造林”董事长陈相贵面对面

  本报讯 (东亚记者 周景超单立国)昨日,本报报道了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造林涉嫌虚假宣传一事,在林业投资者中引起了极大的震荡,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报记者亲赴内蒙实地调查.

  在于内蒙古通辽市育新镇万里庄园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记者看到了该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陈相贵与总经理刘艳英.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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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陈相贵介绍,外面所传言的万里大造林集团进行所谓的虚假宣传并不存在,但不排除个别的公司员工一味追求自己的工作业绩进行夸大宣.

  并针对社会的一些传言进行了一一反驳

  陈相贵回应何庆魁

  陈相贵说法一:何是否有股份无关紧要

  针对昨日本报报道何庆魁对万里大造林集团的一些说法,陈相贵说何确实是集团的副董事长,但是否在集团投资与公司宣传没有直接关系,这件事也与他本人是否有股权无关紧要.

  说法二:何庆魁所了解的情况不全面

  陈相贵说,何庆魁虽然在公司内担任副董事长,但他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他所说的悬乎是只个别的业务人员在进行宣传是比较过头,那仅仅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公司,万里公司从来没有给人任何承诺.同时何了解到的情况不够全面.

  说法三: 公司宣传手册没有要进行重新修改

  我们所说的修改手册,只是要做一批新的宣传手册,因为公司每个时期都会出现新的动态.新的手册只是在下面要多加一段文字,即业务人员夸大宣传,只是完全的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产生的责任由业务员个人负责.对于有些宣传中涉及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有些人提出质疑,对此我们认为,这只是在宣传中提及的内容,而没有在合同文本中具体表述。投资者和我们的合作还是应该以合同文本为准。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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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相贵回应林业厅说辞: 没有违反国家法规

  公司的每项经营步骤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来进行的,并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那位林业厅的助理巡视员对林业知识了解不全面,并没有权利发表看法.现在,辽宁省林业厅已经将责任推给了相关的媒体.

  投资者可以随时来检查自己的林地

  公司已经取得了1500万亩的林权,并部分林地已经种植了树苗,投资者个人完全可以随时到内蒙古等地进行检查,文章中刊登的必须等到明年3,4月份,并不代表公司,只是业务员的片面之词.另外,与投资者签定的书面合同中也未做这样的表述。

  投资者与公司签定转让合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的转让步骤是,在公司取得了林地的林权,完成种植之后,再进行转让给投资者,应该具有了法律效力.林地的转让只是在公司于投资者之间的林权转让,只要投资者与公司不发生纠纷,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20多万亩林地的<林权证>

  当关于公司的一些负面报道刊登出现后,公司为什么一直没有进行相关的回应.

  陈相贵在谈到林地的转让费以及相关税费减免时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育林基金,农业特产等三项税都不用上交了,而记者在参加吉林省分公司所举办的推介会时却说,国家减免了48%的三项税款,投资者挣的钱也仅仅相当于国家所少征收的税款额度.

  另外陈还说他们所种的林木都是商品林,根据国家及内蒙古地方政府的规定,商品林的主伐年龄可以由林权所有者确定.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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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采访结束时,陈相贵表示要在15日到长春举行媒体见面会,对万里大造林集团在社会上近期出现的不良反应向媒体通报.

  记者再探万里大造林吉林分公司

  吉林“大造林”没声了

  为了继续调查“万里大造林”,本报记者14日再次来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一进该公司记者就立刻感觉到这里与平时不同的气氛。

  “我感冒了,不想说话。”一位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的员工丢下这句话后,就匆匆地离开了准备对其采访的记者视线。

  10月14日下午,在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336号光明商务中心14楼的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内,该公司的员工接待了前来采访的记者。当得知记者的身份和来意,该公司员工经过请示后,将记者带到了休息处,并告知记者:“领导正在开会,等一会儿吧。”

  在等待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问到:“昨天来的那个记者怎么没来?”

  “他有事情。”记者答到。

  “你们办公楼在哪儿?他在几楼?怎么找他?”这位工作人员又问到。

  “不清楚。”记者回答。这时,在记者周围围上了多名该公司员工,记者感觉他们似乎不太“友善”。

  当记者要求对公司总经理进行采访时,被该公司总经理以“今天没时间,改天再约。”为由拒绝。(东亚记者 庄威)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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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辽源遭恶意收购 近20家报亭的报纸被席卷一空

  本报讯 (东亚记者 周庆俊 实习生 宁墨醒陈静)14日本报刊发了“‘万里大造林’真实调查”报道后,不料报纸却在辽源市遭到恶意收购,截至当天11时许,辽源市内近20家报亭的《东亚经贸新闻》被人席卷一空。有市民目击到收购人是从一辆挂内蒙古牌照、车身写有“万里大造林”字样的汽车上下来的。

  “14日8时30分许,一名男子来到发行站想要把报纸全买了。”本报发行站辽源分站陈站长表示,当天一大早,一位30岁左右、身穿休闲西服、个头不高的男子来到发行站询问报纸销售情况。当本报发行人员问到该男子的工作单位时,该男子支支吾吾没有回答。陈站长见此情况,试探着询问对方是否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男子点点头说:“唉,这不被曝光了嘛,我过来买份报纸。”说话间,发行站内一大摞没有投递的报纸引起了该男子的注意,他立刻表示想把报纸全部买下,但被本报发行人员拒绝。

  辽源市东辽医院附近一家报亭工作人员说:“当天报纸卖得可好了,一个男的过来一次就把报纸包了!”据其介绍,当日9时许,一辆挂有内蒙古牌照、车身写有“万里大造林”字样的汽车开过来并停在了路对面,随后,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下车来到报亭,没多说什么就把20多份报纸全包了,后回到车中离开了现场。据本报发行站辽源分站赵班长的不完全统计,14日辽源市区内近20家报亭遭遇此情况,共有近百份报纸被收购。

  针对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董事长陈相贵所讲何庆魁在公司有股份一事,何说——

  我只借过款 但没拿过工资未完待续请看(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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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吉林省林业厅助理巡视员(副厅级)尚靖敏会同林业厅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后,对“万里大造林”提出了四项质疑。14日,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副董事长、著名剧作家何庆魁告诉记者,公司以前的夸大的宣传不仅欺骗了广大客户,同时更损害了他与同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著名笑星高秀敏的名誉。对于董事长陈相贵所讲的何庆魁在公司有股份一事,何庆魁不置可否,但他强调“我们在公司借过款,但未拿过一分工资”。

  严查营销人员不实宣传

  14日20时许,正在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剧组忙碌的何庆魁与记者进行了长达半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何庆魁介绍,“万里大造林”应是一项利国利民、实实在在的工程,为此他也多次到内蒙古的造林基地去看植树现场。

  何庆魁看了公司为客户做的计算利益等不实宣传后,他十分气愤地说:“一眼没照顾到,毛病就出来了,营销人员进行的夸大宣传是坚决不允许的。公司出现毛病了就得改,以后谁夸大宣传,就开除谁。”何庆魁还说:“我在和客户面对面时,我也从不介绍树木在8年以后长多大、多粗,要客户自己去想。”

  “我和高秀敏把名誉看得比命重要”

  何庆魁说,14日,高秀敏就给他打了电话,商量“万里大造林”一事。何庆魁说:“集团广告部的李部长(女)说我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名誉才批评公司的宣传不实,是对的。我和高秀敏把名誉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我们不能跑到家门口去骗人。”

  何庆魁还激动地表示:“广告宣传不实是因为他们做完文案后并没给我们审查,直接发了出去,才给我们的名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们坚决不同意发表这些不实的东西。这种不说实话的(员工),我一定要开除,要么他走,要么我就不干了!”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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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借过款,但未拿过工资”

  何庆魁介绍,在拍摄《刘老根二》时,陈相贵在剧中扮演了“马书记”一角,大家十分熟悉。“后来,陈相贵经营万里大造林集团公司时,就让我们参与了,负责广告宣传这一块。”

  关于陈相贵说何庆魁夫妇在公司有股份一事,记者向何庆魁进行了求证。何庆魁说:“我们还没有明细算账,股份的事儿也不能对外公布。但是我从没在公司领过工资,公司的账上记着,我只是在拍戏过程中在公司借过款。(东亚记者曹光宇)

  所保险种不能保证“8年赚4倍”

  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石晶表示,保险与本金担保不同,无法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投资失败而“血本无归”。

  尽管万里大造林公司已经为林地投保,且保单也交给了投资人,但如果投保时未指定投资人为保险受益人,投资人也无法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随后,记者就“保单受益人指定了谁”的问题询问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时,未得到明确回答。

  在万里大造林公司提供给投资人的宣传资料上,明确提出投资人投资林地将会得到来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四平分公司的保险,这似乎给投资人赚取高额利润增添了不少底气:“即使赔钱了也没关系,至少还有保险公司能保证我们的利润。”但事实上,保险只能保证投资过程中避免一定的风险,却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高额的固定收益,甚至与本金担保不同,保险连投资者能否收回投资本金都不能完全保证。

  针对此种情况,14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直接为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区提供承保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平分公司铁西支公司的负责人韩喜文经理以及省内保险专家。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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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只管自然灾害和盗伐

  韩喜文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名为“林业保险”,这一险种与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险类似,“林业保险”是对林木产品质量和责任的一种保障,主要的保障范围是所投保的林木生长成材过程中的风险。具体来说,林业保险主要保障自然灾害和人为盗伐两项,其中的自然灾害包括火灾、风灾、雹灾、水灾、虫灾等。

  那么,仅就林业保险所涉及的这几项保险范围来看,对于该公司在内蒙古的林区是否能对林木生长起到必要的保障作用,韩喜文表示:“经过保险公司现场考察,内蒙古投保林区的出险率应该是比较低的。”据他介绍,内蒙古地区没有较大的江河流域,也极少发生山洪,这就不大可能会发生水灾。另外,该公司投保的林区树距较稀、落叶较少,基本不会发生火灾。从中国人保四平分公司铁西支公司统计的出险情况来看,到目前为止,内蒙古林区的投保林木基本没有发生过出险赔款。

  而据韩喜文介绍,今年以来,在中国人保四平铁西支公司的营销业绩中,仅万里大造林公司为内蒙古林区投保的“林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就达数百万元,占到该公司全年保险营销量的绝大部分份额。试想想,这些巨额保险费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所保险种保不了投资高收益

  由“林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可以看出,该保险只是保证林木不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盗伐的损害,至于林木是否会在8年内如期成材,以及胸径会长到多粗、树高会长到多少米等等都是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的。

  而除此之外,投资者获取利润的关键还在于林木成材后的后期营销,投资者能获取多大的利润、能否获取利润,甚至于是赢利还是亏本,这些终究要取决于销售环节中的市场供求情况和物价水平等种种因素。而仅凭由万里大造林公司投保的一项”林业保险“,对于投资者“8年赚4倍”的投资理想来说,真正的保险保障是无从谈起的。未完待续请看(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寇铁锋)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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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石晶表示,保险只是一种风险保障,它与本金担保不同,如果有担保人提供本金担保,投资者至少可以保证投资本金不会损失,而保险却无法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投资失败而“血本无归”。

  谁是保单受益人很关键

  韩喜文说,保险单由万里大造林公司投保,随着投资协议的签订,保险单原件会随同投资合作协议一同交付林地投资人,因此他并未能向记者提供万里大造林公司投保的保险单。万里大造林公司将保险单交付给投资人,又如何统一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证林区的正常管理和经营?

  韩喜文表示,万里大造林公司已经告知投资者,如果发生自然灾害和盗伐损失,林地投资人可以凭保险单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那么,投保人是万里大造林公司,投资人能否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石晶表示,尽管万里大造林公司已经为林地投保,且保单也交给了投资人,但如果投保时未指定投资人为保险受益人,投资人也无法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介绍,保险单上都应注明保险受益人,如果万里大造林公司在投保时指定受益人为造林公司,在出险后惟有造林公司才能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而只有指定投资人为受益人时,投资人才可以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随后,记者就“保单受益人指定了谁”的问题询问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时,未得到明确回答。(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寇铁锋)[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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