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献策建议政府收购大观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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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10公里路程最高收费25元陷两难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通讯员 曾婷婷)全长才10.7公里的大观路,却设有最高25元的通行费,而就是在如此收费的背景下,集资修建的村民却没拿到任何红利。昨日,市人大代表天河联组就该路的尴尬状态进行讨论,并建议市政府尽快将其收购,纳入市政路网统一管理。
大观路位于广州市区东部的天河区与白云区交界处,全长10.7公里,北连116省道,南接中山大道、环城高速路等,沿途有奥林匹克中心、广州科学城、世界大观等。来自太和、从化、增城等地的车辆大多从这里进入广州市。1994年大观路正式动工兴建。1996年全线通车,总投资2.28亿元。1997年10月,广东省交通厅、物价厅等部门批准,建立大观路收费站,对机动车辆征收通行费,实行收费还贷,摩托车2元/车次,其他客车货车5-25元/车次。 但该路建成不久即有人大代表对其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它不符合广东公路建设必须达到40公里里程才能设站收费的条件,并且随着广州市城区中心的东移,东圃、黄村一带已逐渐成为广州建成区的一部分,收费已不合时宜。连续几年,都有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大观路收费站,但由于由“村民集资修建”的特殊背景,收费站迟迟没有撤出。 据了解,虽然东圃和小新塘今天的繁荣离不开大观路带来的交通便利,但村民却没有拿到通行费中的一点分红。现在周围的市政路网逐步完善,并且该路上的出入口也越来越多,走失了很多车流,收费站的收入仅仅够还贷。 昨日,市人大代表天河联组讨论后建议,政府应尽快收购大观路公司,并将其纳入市政路网统一管理,这样,一方面收费站可以名正言顺地撤销,另一方面,村民的投入(主要是土地)又可以得到补偿。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