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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重奖举报传销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聊城3月15日讯(记者高祥通讯员金路)聊城市近日出台规定,对群众举报的传销案例,有关部门将在核实情况后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根据这一规定,凡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检举、揭发非法传销的具体线索,并直接协助执法机关查处案件的实名举报人,该市将根据举报内容、真实程度和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对举报者分1000元、600元、300元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对于匿名举报人,若在案后提出奖励要求,并能证明与匿名举报人确属同一人的,按实名举报人对待;但与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非法传销工作职能有关的公务人员、群体性信访或举报人员,不在被奖励人员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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