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相册里竟混入他人的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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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06 山西新闻网 | ||||||||
拍结婚照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摄影店的疏忽却会给新人造成感情上的伤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刚刚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就有一起发生在金华的纠纷,一对新人的结婚相册里竟“混入”了他人的照片。 金华市秋滨镇的徐某夫妇原定于去年5月16日举行婚礼,他们于5月3日在金华市区的一家婚纱摄影店拍了结婚照,约定在15日中午领取相册。15日,徐某夫妇取回相册后竟发现,
婚礼前遇到这种尴尬事,徐某夫妇自然非常窝火,更没想到摄影店还强词夺理,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徐某夫妇于15日下午向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诉。工商部门经调查后认为,这是一件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摄影店的疏忽已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经过几方的共同努力,徐某夫妇最终和摄影店达成协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