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买来的电脑竟然是样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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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06 山西新闻网 | ||||||||
陈小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04年7月,陈父在宏图三胞电脑公司为女儿选购了一台联宝CL50-40G笔记本电脑,价格为8800元。得到新电脑的陈小姐满心欢喜,不料,没过多久,陈小姐便发现,这台“新”电脑里竟然有宏图三胞电脑公司工作人员的照片,很明显,这是台被使用过的旧机器。陈小姐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部门组织的调解中,宏图三胞公司承认这台电脑曾被作为样机使用,但公司反复强调陈父在购买机器时对这一情况已知晓。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陈小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宏图三胞电脑公司“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捏造、歪曲、掩盖事实等欺诈行为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加倍赔偿损失。从宏图三胞公司出具的购货发票看,并不能证明陈小姐购买电脑时已明知是样机,由于宏图三胞公司不能就这一事实提供相关的证据,因此,不能排除其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陈小姐主张“退一赔一”的理由成立。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