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小学生被关半年“禁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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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43 山西新闻网 | ||||||||
生活在长春市的三年级学生付小宇半年以来都不知道和同学们一起上课是什么滋味儿,学校不许他回班上课,他只能一个人单独上课,远离集体生活。学校对此的解释是:“他存在安全隐患,针对不同学生,学校有采取集体教学、小组教学和单独教学的权利。”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家长们心目中理想的名牌小学。家长们都以自己的孩子能在这里上学感到骄傲,因为他们觉得孩子在这里能接受很好的教育。而该校三年级学生付小
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付小宇独自坐在窗下的课桌上看书,左侧简易沙发上的墙面上,贴着用以记录他日常学习和行为的“评定表”。一台饮水机,一张单人床,一位已经退休的回聘老师,这就是9岁小学生付小宇的“禁闭教室”。 家长自述 孩子淘气被学校“禁闭” 三年前,陈颖把儿子付小宇送进了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可是因为孩子性情顽劣,在学校经常惹祸。自从学校让付小宇停课,为了使孩子能够早日回到集体当中去学习,他们又是求医问药,又是咨询专家,又是陪学伴读,几乎每个学期开学前,都要悉数一下孩子学期和假期中的良好表现,以期能够得到学校的认同,让孩子回班上课,但学校每次都不同意。 付小宇的妈妈陈颖说,儿子从小体格就比同龄孩子健壮,一年级的时候,和同学玩耍时经常打架,老师多次批评教育也没有效果。另外,付小宇平时好动。一年级上半学期的时候,老师就经常给家长打电话,反映付小宇爱摆弄同学的文具、不按规定站队、随便下地、翘凳子等等。开始学校要求家长去陪管,后来又要求整天陪读。陈颖只好辞掉工作来陪读到学期结束。但学校总也不让付小宇回班上课。 孩子心声 同学都说我是疯子,我不想活了 “叔叔,同学们都说我是疯子,这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同学们为什么都说你有病?” “他们知道我吃药了。” “吃什么药?” 付小宇的妈妈陈颖解释说:“学校建议我们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一下,看看孩子是不是有多动症。我们去了北京同仁医院等多家医院,同仁医院香秀坤大夫说,付小宇只是轻微多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都这样,过了青春期就好了。医生认为孩子很正常,我们央求医生给开点药,医生勉强给开了点维生素B6和其他几种。” 陈颖说,儿子付小宇半年来单独学习,就连单独授课的教室也要远离其他班级,孩子越来越孤独,越来越自卑。 学校说法 家长们不同意他回班 2004年12月末陈颖来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找负责教学的副校长赵艳辉要求让付小宇回班上课,学校当时表态要考虑一下。 今年2月21日,赵艳辉出示了一份《新学期关于付小宇同学接受班级授课具体实施方案》。“付小宇同学在校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暴露出一定的不良行为,经过悉心的培养和教育,也表现出一定的进步。半年的单独教育教学生活,付小宇同学的课堂行为已有一定进步。学校多次与家长协商,针对付小宇的实际情况,本学期采取接受单独教学和班级授课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如果第一周表现良好,从第二周开始进入班级学习,每天上前两节课,试行2-3周。” 2月25日,学校又取消了《方案》,决定对付小宇继续单独授课。学校认为:该同学大有进步,但当前的主要矛盾是该同学已经给同班同学在心理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家长们不同意他回到班集体中。 记者调查 学校说法非常勉强 3月7日,记者找到与付小宇同班的两个学生,他们都说挺喜欢和付小宇一起玩的,也希望他能回到班集体中来。一名学生的家长介绍,自己孩子回家也总说,要是让付小宇回班,班里的同学都会赞成的。她还表示,班里确有几位家长极力反对付小宇回班的,但理由也仅限于一年级时的一些事情。付小宇的班主任老师李茁说,是否让付小宇回班上课要听学校的安排,自己没有什么意见。记者同时了解到,学校确实就付小宇能否回班上课的问题召开了家长会,也确实有几个学生的家长不同意付小宇回班上课,原因就是付小宇读一年级的时候曾经很不老实,绝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并不明确。 各方评说 这种做法严重错误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刘晓明认为:师大附小对待付小宇的做法是一种变相惩罚。新的教育理念提倡尊重学生的意愿,并从沟通和理解的角度去引导学生。同时,应该在教育教学中体现人性化理念。无论是直接惩罚还是变相惩罚都是不对的。 阳光心理援助中心主任格林认为:人本身就具有社会性,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必须得到历练,只有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才能完善各方面的能力。就心理谈心理,孩子在孤独的环境中,其社会性就会受到影响,将来对孩子的心理、性格都会受到影响。 就师大附小的“单独教学”行为,众多法律工作者都发出了相同的声音: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郭东生认为,学校的做法是“于法无据”,也就是违法。对于其他家长的意见,不具有参考价值,因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是均等的。本报法律顾问也同时认为,家长的理由不够充分,只要学生不属于“特殊监护”(例如:精神病)的对象,学校是不可以剥夺其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的。《东亚经贸新闻》供稿(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