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拟出新规严禁乱“剖”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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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47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闫俊峰实习生郎文涛)路刚修好,就挖开了;刚填上,又开了个口子……长期以来,“马路拉链”让太原的老百姓苦不堪言。今天,太原市市政管理局决定拿出“狠招”,严管城市道路开口子。 煤气、自来水、供电、供热、电信等,是因建设管线的需要而开挖城市道路的主要单位。市政局初步提出,以上这些单位应在每年的4月1日和7月1日前,将上下半年管线大型掘
为了减少掘路次数,用户工程及中小型掘路工程应尽可能配合大型掘路工程完成。为减少掘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在管线施工技术允许的情况下,要大力推广和应用不开挖道路的施工技术,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竣工后五年内以及大修竣工后三年内的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铺设管网的应当采用专业非开挖技术施工。所有掘路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期限和审批面积进行施工,杜绝超期越轨行为发生。管线施工完毕后,要采用级配毛砂回填,并保证回填质量,同时掘路施工单位在掘路施工中必须保护相邻管线的安全。(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