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工商管理权的协议遭废除 同时,南阳市宛城区高庙工商所原所长被勒令作出检查、听候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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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宛城区高庙工商所为了完成征收指标,竟然以8000元的价格将工商管理执法权“承包”给了该乡一个叫张记群的农民。昨天,本报A08版对此怪现象进行报道后,引起了省、市、区工商局的高度重视。宛城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已对此非法承包协议予以废除,同时勒令原高庙工商所所长齐银林作出深刻检查,听候处理。 3月1日,宛城区高庙工商所所长齐银林与高庙乡王良庄村农民张记群签订了一份转卖
3月9日张记群依据该协议到高庙乡大牲畜交易市场行使工商管理权时,遭到交易人的反对,张记群便纠集10多人挥刀将阻挠的任学森、张留杰等2人砍倒,导致不该发生的血案发生。原高庙工商所所长齐银林在接受采访时称,高庙工商所里只有3个正式人员,宛城区工商分局一年又给所里分配了7.2万元的征收任务。任务大,人数少,无奈之下,就将交易市场的收费管理权承包给了他人。 宛城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报道发出之后,省工商局、南阳市工商局有关领导迅速过问此事,并要求宛城区工商分局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宛城区工商分局进行认真调查后认为,本报报道属实。见报当天,该局经过研究作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原高庙工商所所长齐银林与农民张记群签订的“承包”工商管理权的协议予以废除。二、勒令原高庙工商所所长齐银林作出深刻检查,听候处理。三、废除高庙工商所与张永军、高斌夫妻签订的负责集市流动摊点收取管理费的协议。四、将此事件在全区予以通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