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让群众跑第三趟”而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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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51 山西新闻网 | ||||||||
山东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民警提出要求“不让群众跑第三趟”,规定群众找公安机关办事,没有特殊情况,民警必须在接报后即刻着手办理,倘若让群众跑了第三趟,有关民警将受到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此举在社会上引起巨大震动,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我们也不禁为山东公安这种“百姓的事比天大”的做法叫好。 人民警察心系人民,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个别人的作法却并不如人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公安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凡是利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太谷县也是个英雄辈出的地方,全国优秀民警、牺牲在抓捕第一线的常冬青就是该县胡村镇派出所的前任指导员。希望我们各级领导能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这里,我还想借用山东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的一句话:群众很不容易,人民警察不为人民,问心有愧啊!路潞(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