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收擅自开工七台河矿难是责任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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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七台河3月16日电经过事故调查组的初步分析认定,七台河“3·14”矿难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矿主受利益驱动,未经验收合格,在井下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导致瓦斯爆炸。 据黑龙江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局长王峰介绍,该井在2004年11月份因检查不合格被停产,在未经集团公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于3月6日开工生产。经调查,该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
目前本次事故已有17人遇难,1人获救生还,还有1人下落不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