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禁令治公交乱停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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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1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光毅)公交车乱停靠将受处罚。重庆公交集团昨天透露消息称,针对老百姓痛恨的公交车乱停靠现象,该集团专门制定10条禁令,并开始付诸实施。 在重庆公交集团与本报联手推出的征集意见与建议活动中,市民对公交车的不规范停靠意见较大(见本报16日11版)。对此,重庆公交集团当即表态:对市民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处罚上绝不手软,并欢迎市民以书面形式向公交集团提意见或建议。
三大站点比较严重 据记者调查和公交集团介绍的情况,公交车的不规范停靠现象,在主城核心区的3个站点比较严重:工贸、菜园坝、两路口。调查显示,这3个站点分别有30多路公交车停靠,车辆进站时较集中,因而出现市民反映的问题。 对原来停靠不规范的站点,如观音桥站等,公交集团及时进行了调整,目前秩序比较正常。 出台10条停靠禁令 重庆公交集团出台10条硬性规定,规范全市公交车的停靠秩序:不到站禁止停车上下客(针对有市民反映部分公交车可招手即停);禁止在停车线外停靠。 除此以外,停靠禁令还包括:禁止双排停车、禁止压线停靠、禁止猛打方向出站、禁止斜插进站、禁止超到站上另一辆车前停靠、禁止不到位停靠、禁止二次甚至3次上客、禁止低速揽客。 稽查人员即将上路 重庆公交集团透露,月内,300多名稽查人员将上路,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集中纠正公交车不规范停靠。目前,已陆续有执法人员到重点站点值勤。 公交集团称,违反一次可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其下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