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长三角城际轨道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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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3 都市快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审议并原则通过《长三角地区、环渤海京津冀地区、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的汇报。
会议认为,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和珠三角地区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为适应区域旅客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现代化运输体系,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制定并实施这一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很有必要。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