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器械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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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49 山西新闻网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近日制定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灭菌方法;所有进入病人口腔内的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规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
规范包括总则、基本要求、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二条,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