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即将公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审议并原则通过《环渤海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适应区域旅客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制定并实施环渤海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很有必要。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有必要制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会议决定,《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