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六措施完善招投标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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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5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16日在此间表示,招标投标法实施五年来取得很大成效,平均节资率为10%至15%,但招标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国家将采取六项措施加以解决。 ——完善配套法规。研究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改变目前有关配套规则存在的效力层次不高且交叉重叠、招投标当事人不便遵照执行的情况;
——抓好法规清理。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上位法规定,擅自设置地区封锁、行业保护条款的,要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程序予以纠正; ——拓宽招标领域。对经营性、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具有垄断性的项目,逐步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制; ——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招投标行政监督体制,从制度上和机制上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 ——培育行业自律。尽快完成跨行业、跨地区的全国性招标投标协会的筹建登记,逐步构筑起在统一平台上的招投标自律机制;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招投标部际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招标投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统一,防止政出多门。 作者:记者刘铮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