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批发”卖淫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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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甘肃嘉峪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一普通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违法办证,“护送”各地300多名卖淫女到港澳地区“发展”。 2004年10月初,港澳地区警方在开展名为“阳光”的整治行动中抓获一大批来自内地的卖淫女。清查她们证件时发现,有50多名卖淫女所持证件以“62”数字开头,便向公安部通报。根据编号,公安部发现这些签证均属嘉峪关所办。为此,公安部向嘉峪关市公安局发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很快查明此案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警员刑照泉所为。经审讯,刑照泉供述,2004年6月至9月期间,他经不住中介人李某糖衣炮弹的诱惑,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300多名卖淫女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签证手续,并向每人收取好处费100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