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五长”集体接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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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2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了解,今后逢每月16日上午,槐荫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分局局长、司法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将在公众场合集体接待来访的群众,如属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当场答复群众,并转交有关科室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向群众承诺答复期限;不属本人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向群众说明,并介绍其到有关领导或科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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