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裁委公开招仲裁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3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6日讯(记者 田连锋)记者今天从济南仲裁委获悉,为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济南仲裁委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仲裁员。 选聘的仲裁员必须符合仲裁法第36条规定的条件: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担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
报名者可以登录济南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www.jnac.org.cn,或拨打电话:0531-2023333、20957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