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当被告依据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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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SK-II案当事人吕萍委托代理人唐伟,日前正式将宝洁(中国)有限公司、SK-II产品代言人刘嘉玲告上了法庭。15日,SK-II品牌总监冯佳路指出,刘嘉玲只是在电视广告中宣称使用SK-II的效果,但她本人从未说过“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可年轻12岁”的宣传语,状告刘嘉玲是否有依据还值得商榷。 据悉,随着被告的增加,SK-II的诉讼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SK-II的标签没有对腐蚀
从最初急切地寻找消费者到现在,宝洁的态度已经悄然变化:“从现在的情况看,我们作为被告,已经不太适宜与原告沟通,我们希望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