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籍男子因“电邮诈骗案”在港被判入狱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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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7:45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3月16日电首宗在香港审讯的“尼日利亚电子邮件诈骗案”16日有了结果:涉案的一尼日利亚男子罪名成立,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年。 据介绍,涉嫌与2600万美元电子邮件诈骗案有关的一名30岁尼日利亚男子,被控“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年;另被控犯有持“虚假旅游证件”的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8个月。
调查显示,去年3月下旬,有人发送电子邮件给大批收件人,声称1名非洲官员去世后,留下2600万美元款项无人认领,并在香港等候由一个香港银行户口转账至外地的户口。其中一名收件人去年4月29日向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报案。5月14日,这名尼日利亚男子与两名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在湾仔一间酒店见面时被当场被捕。(完)(责任编辑: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