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十元钱最高可报一万泰安农村全面建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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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12 大众网 | ||||||||
本报泰安3月16日讯(记者闫秀玲通讯员温永泉文秀)在试点取得初步成功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正在泰安市全面推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泰山区还单独设立了“大病风险基金”。 泰安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是在去年开始试点的,其中宁阳县是省级试点县,泰山区、东平县是两个市级试点县,此外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分别设立了7个县级试点
泰安市这个“市、县、乡财政和农民个人四方筹资,县、乡两级管理,县、乡、村三级报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就是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根据这种新型合作医疗的规定,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10元钱,就可得到最高1万元的医疗报销。 记者近日还从泰山区卫生局了解到,该区从今年起,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基础上,再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风险基金”。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年报销最高额10000元。2004年,全区门诊费与大病统筹共报销120多万元。但部分特困户在享受大病统筹报销后,仍难以支付数额较大的医药费。从2005年起,泰山区把区级大病统筹金中当年结余资金纳入大病风险基金账户。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住院医药费在50000元以上者,在第一次大病统筹报销的基础上,经逐级申请,再给予大病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