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段要让公众用"建设厅长强调城市规划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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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12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3月16日讯(记者李琥珀实习生刘万新李慧辉)“城市中依山、滨水等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在规划中要确定为公共活动空间或公共设施用地,让广大群众能够享用,而不能被少数人独占。”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上,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强调,规划不仅是指导城市发展的蓝图,更重要的是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要通过规划引导社会公平。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108个市县已有99个开始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占总数的92%,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年内70%的市县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任务。 在部署全省城市规划工作时杨厅长强调,城市规划应引导社会公平,城市中依山、滨水等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在规划中要确定为公共活动空间或公共设施用地,让广大群众能够享用,而不能被少数人独占。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要注意关怀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要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对于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不能靠一味加宽主干道。要从规划入手,采取综合的、系统的措施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在城市形态上要避免“摊大饼”,城市各组团的功能要相对综合化;大中城市要规划建设快速路系统;优化完善路网格局,增加路网密度;交通性主干道两侧不宜布置商业街、门头房,不宜直接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 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时,要避开生态敏感区和历史文化遗迹集中区。城市水源地、湿地、生态林地等对于维系城市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历史文化遗迹一旦破坏就无法恢复,任何建设活动都要避开这些地区。像我省荣成、胶南把紧邻新市区的海滨湿地严格保护起来,曲阜城市建设避开明故城向南发展,都是成功的范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