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经理骗客户资金自己炒股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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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原武汉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江某,打着为客户理财的招牌,骗客户181万余元资金用于自己炒股,造成136万余元损失。昨日,江某被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刑13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江某今年38岁。2002年7月,他牵线胡某、王某签订了70万元委托理财协议,规定由胡某出资,王某炒股,营业部作担保,到期后返利胡某。半年期满后,王某退出。此时,江
江某随后私刻了营业部公章,冒用王某之名,与胡某签订了虚假的理财协议。随后,他对胡某说营业部要监管该理财行为,骗取胡某资金账户密码,划走了胡某资金。 去年1月前后,拿着胡某的70万余元投资款,江某开始遨游股海,一下子亏了30余万元。一心想“扳本”的江某,又用同一手段,骗取了彭某、李某、潘某资金共计111万余元用来炒股,大部分资金血本无归。(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张静 实习生 钟晓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