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诉工行误扣1美元滞纳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46 东方早报 | ||||||||
因不满银行错误扣罚滞纳金致使个人信用受损,昨天,杭州市民沈天诉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一支行案开审。沈天要求该银行1美元赔偿,并抄告VISA国际组织及中国大陆区域会员单位,以消除给其带来的个人信用负面影响。 沈天是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卡客户。2003年9月,沈天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书面通知,称其应在当年9月25日前将牡丹国际卡里透支的14美分还清。9月24日,沈天
此后,沈天与银行方面多次交涉,银行返还了所扣罚的1美元滞纳金,但对沈天要求消除不良记录、双倍返还多扣罚费用的要求未予认可。 在昨天的法庭答辩时,沈天的代理律师认为,导致原告迟延交款的原因是银行自身结算系统问题,这一扣罚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由于该牡丹卡还有一名在国外的副卡持有人,银行的误扣行为客观上给两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了不良影响。 被告代理人则称,银行出于商业银行法及为储户保密出发,从未向第三人透露原告的信用记录,目前为止也未将原告载入不良信用记录。银行方面在事后已查证、撤销了错误操作,返还了错扣的1美元,同时改进安装了新的清算系统,并已向原告多次道歉。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庭审结束后,沈天表示不会接受庭外和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