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中装着百姓多少痛?—代表委员痛斥医疗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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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卫生部统计显示:从2004年4月到11月底,全国医务人员上交红包总金额约1243.5万元,查处收受红包问题300件,229人因收受红包受到处理,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件526件,涉案金额约2371.4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357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件。 这似乎大快人心。然而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问:红包上缴这么多,还有多少入私囊?案件查处这么多,还有多少人逍遥法外?
红包送出花样来 2002年贵州省遵义县医院医生王某在收受一肇事车主200元红包后,出具了一张虚假报告单,建议将伤者转院医治。伤者被送回镇医院治疗,医生受报告单误导而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伤者次日凌晨死亡。 “医疗腐败案件不断发生,而像送红包给医护人员等腐败现象目前也还一直未断,这其中一些患者的家属主动硬送红包给医生,觉得送了钱心里才踏实。”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研究院名誉院长王永炎代表说,其实这些给医务人员送红包的都来自经济困难的群体。 据了解,现在部分地区一些医院患者送红包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患者把红包送到医生护士手里,最后其实都统一上交护士长,由护士长把钱存在一张活期存折里,等患者做完手术后,护士长会把钱取出来,交还给病人。有一些患者会把自己的钱取回来。而另一些患者认为这笔钱送给医护人员“很值”,也就不回收了。这部分钱还将继续存在活期账户里,一年到三年后就入了科室的“小金库”,甚至被大家分掉。 王永炎代表说,从“立账户”到最后的“分钱”行为,违背了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 “老大”地位不改变 在分析医疗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时,代表委员们将矛头直指由于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而形成的体制积弊。“医院屡禁不止的红包现象,是医疗制度不合理的产物。”郭玉芬代表说,医院是一个庞大的医疗服务“垄断单位”,地位就摆到那儿,患者不想去也得去,药品经销商不想来也得来,其中尤以名牌医院、大型医院表现严重。 而垄断必然导致权力滥用,甚至腐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认为,一方面,医院对于药品企业来说是买方市场;另一方面,医院对于病人来说又是卖方市场,医生拥有处方权,用什么药、用多少都由医生说了算。这样,医疗机构就拥有了“双重垄断”,一言九鼎,必然导致医生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 四川人大代表杨成学说,医疗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行业,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病有多重、该吃什么样的药,需要花多少钱。而本应负责向患者告知情况的医生,却故意回避或夸大其辞,蒙蔽患者,从中牟利。“心里没底”的患者,为求放心平安,当然要送红包,实际上这仍是一种被动行为。 “开刀”先须除红包 郭玉芬代表说,部分医务人员存在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医疗事故等问题,群众反应强烈。这些情况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阻碍了卫生改革与发展。 安徽代表汪春兰说,警察喝酒为什么管得住?靠得就是一个字:硬。只要违反了禁令,不管是谁,不管什么原因,不管什么职务,一定要受到处罚。 (新华社记者朱建军丛峰代群) 拿回扣是不是犯罪? 据新华社讯“拿红包算不算受贿,这是目前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应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澄清。我认为应该算是受贿。”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说,医生都是在行使职务的过程中才有收红包的可能,收红包就是“以权谋利”,这跟官员利用手中权力收受别人钱物,没有什么根本区别。现在法院在介入一些“医疗腐败”中,对回扣好认定一些,而对红包往往比较矛盾,使用什么法律条款还不清楚,也难以定性,这对查处腐败案件是不利的。 “依法治‘医’才是根本出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说,虽然目前法律条款还没有太明确的界定,但司法介入的医疗腐败的通道还有,现在医疗腐败往往过多依靠行政部门查处,而依靠司法介入来解决问题的意识还不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