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法院首开我国法院立案新规矩 百姓打官司社区可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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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53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徐亢美报道
派驻乡镇的人民法庭管审案,法院本部管立案,这是我国法院的老规矩。因此出现了奇特的现象——法院审理案件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当事人可到家附近的法庭出庭应诉;然而起诉立案,则不顾当事人便利,一概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区县法院立案庭办理手续。闵行区法院院长郑永鹤说,这个老规矩得让老百姓浪费多少时间和交通费啊?!他算了一笔账:拿闵行区法院来说,每年受理近2万起案件,其中近一半的诉讼当事人来自周边乡镇,这就是说,每年有近1万名的当事人得为起诉立案往返奔波、耗时费钱。 这个现象在闵行区将全面改观,该区法院已决定,下月1日起所辖的七宝和颛桥法庭也开办立案点,法院立案庭的部分法官走出法院大门到立案点去受理案件。该院已在法院本部与三个人民法庭之间铺设了通讯光缆,通过网络实现立案便民。据介绍,到闵行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可就近选择3个法庭立案点,也可到法院起诉立案。刑事自诉、民事、行政和执行案的立案手续一般在20分钟就能办结。立案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就能知道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和主审法官等情况。 点评 今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人民法庭可以就近受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闵行区法院成了这项司法为民措施的先行者。据了解,上海法院共有派驻乡镇的22个人民法庭,全国共有10392个,目前,这些法庭每年审案数达230余万件,占全国法院审案数的40%,数字反映,起码每年有230余万个案件原告得为起诉立案东奔西走,付出时间和金钱。老规矩方便了法院,将人们折腾得不轻。对照“司法为民”,闵行区法院注意到了立案制度的缺陷,希望其他法院也能从司法为民出发,改革旧习惯,创建新便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