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荣“养子”为父正名遭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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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54 东方网-文汇报 | |||||||||||||||||
认为电视剧《林海雪原》侵权 杨子荣“养子”为父正名遭驳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法院起诉。因杨克武主张的收养关系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颁布实施之前,故该主张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应为收养者与被收养者的父母或监护人是否一致同意及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经法院查明,杨子荣于1947年2月23日牺牲,杨克武于1947年2月26日出生,客观上杨子荣已无法就收养杨克武进行意思表示,也不可能与杨克武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因此,杨克武以杨子荣养子的身份向总政话剧团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无法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