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家省直机关企业将划转国资委企业资产总额59.5亿元,涉及交通、森工、旅游等行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5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16日讯(记者邓建华)记者今天从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首批省直党政机关所属的185家企业将划转省国资委监管。 据悉,省委、省政府按照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决定由省国资委接管省直党政机关以及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办、管理的企业。省国资委在对省直29个厅局所属的280多家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列入移交范围的1
省国资委要求,各企业在交接前都要严格遵守省政府和省监察厅关于企业移交工作的各项纪律,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在交接中要严格按照交接工作程序,进行资产确认和接收,组织人事关系划转、变更工商登记、委托管理人及产权等项工作。向省国资委移交的主要是资产,人随资产走,事随人走。整个交接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在企业交接过程中,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不乱,确保干部职工思想不散,确保企业监督管理不失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企业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移交的各厅局所属企业将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相当一部分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劣势企业的国有资本要从中退出。省国资委计划把部分企业分别委托给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等12家省国资委直属企业进行管理。 作者:邓建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