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领取少数民族成分证明表要交钱?儋州民宗局表示:只是个别人员的个人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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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5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那大3月16日电(记者叶健升通讯员萧白)今年的高考报名即将开始,儋州市一些考生到该市民宗部门领取少数民族成分证明表时,竟被要求先交10元钱。 接到考生及家长的投诉后,15日上午,记者来到儋州市民宗局。在该局一间办公室里,不少考生及考生家长正在办理民族证明手续;另一间办公室里,一位姓郑的考生家长在向工作人员反映说,上个星期,其女儿来民宗局领取证明表,工作人员收了她女儿10元钱作为
记者随后向省物价局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该局收费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属于乱收费,去年省物价局已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及民宗局,领取少数民族成分证明表不允许收钱。该负责人说,如考生在领表时被要求交费,可立即向省物价局或当地物价部门投诉。 昨天下午,儋州市民宗局局长刘美琴致电记者称,该局并不允许收取少数民族成分证明表的费用,这是个别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刘美琴表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叶健升 萧白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