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中华鲟“幼儿园”“待产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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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0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洪梅芬陈春艳)市政府常务会议最新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中华鲟及其赖以栖息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焦扬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说,《办法》明确规定,市农委作为保护区的主管机关,应会同崇明县政府负责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保护区的建设及相关的管理;市农委所属的
市政府于2002年确定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范围为崇明岛东滩,北起八港,南起奚家港,由崇明岛东滩已围垦的外围大堤与吴淞标高5米等深线围成的区域,面积约276平方公里。但由于保护区所在的位置属于不断淤涨的滩涂,陆地和水域面积处于变化状态,因此《办法》规定,保护区的范围可以根据滩涂淤涨、中华鲟分布和活动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并确定了保护区范围的调整程序。 鉴于人为破坏和干扰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环境的主要原因,《办法》针对中华鲟的活动特点,将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中华鲟幼鱼及产卵成鱼群体集中活动期确定为封区管理期。在此期间,禁止从事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在非封区管理期间,渔民进入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捕捞许可证。考虑到环境的承受力,对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等活动的人员,也要制定总量控制计划。 位于上海市长江口的崇明东滩附近水域,是中华鲟幼鱼唯一的天然栖息地及中华鲟成鱼洄游的必经通道,可以说是中华鲟的“幼儿园”和“待产房”。2002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市级保护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