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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让消费者郁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四川餐饮行业协会新近规定,消费者就餐时自带酒水要收取服务费,这一试行方案刚一出台,就遭到社会各界一片反对声——

  3月1日,是四川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餐饮行规行约》试行方案实行第一天,由于该《行规行约》公开支持餐饮企业可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餐厅享用,并有权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适当服务费,立即招来消费者一片反对声。四川省消协秘书长刘亚兵认为:收
取“开瓶服务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并违背了目前正在倡导的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崭新理念。

  2月16日,春节长假刚过的第一个工作日,四川省消协对部分酒楼收取“开瓶费”的投诉进行了集中处理。

  据悉,大年初二,一位姓董的女士在成都某火锅店因为收取“开瓶费”与业主发生争执,但最终不得不交了40元的“开瓶费”。董女士春节过后刚一上班,就向四川省消协投诉,并被马上受理。当日下午,这家火锅店派人退还了“开瓶费”。

  虽然春节期间餐馆收取“开瓶费”不在少数,但四川省消协对有关投诉来一个处理一个,只要留有收取“开瓶费”证据的,都责令餐饮企业必须退还给消费者。

  面对消协的强硬态度,不仅被投诉的餐业企业都退还了“开瓶费”,而且有多家餐饮企业明确表示,今后不再收取消费者的“开瓶费”。

  就在四川省消协接二连三处理春节期间收取“开瓶费”投诉的同时,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却加快了收取“开瓶费”等行规制定的步伐,并于3月1日出台试行。

  新出台的《餐饮业行规行约》明文规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适当的服务费,其具体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由企业自主确定。企业需将以上事项在餐厅显著位置,以书面告示形式向消费者明确告之。”

  当地餐饮企业对这些“行规”的出台普遍表示欢迎。红杏酒家执行董事董信陵说,餐饮企业的权益就是经营自主、自主定价,是否合理,由市场淘汰。他还称,餐饮行业允许自带酒水并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是亲情化的体现,是让利行为。一瓶高档酒进价400元,加价40%,就是560元,赚了160元。如果允许自带酒水,收取10%的服务费,才56元,到底哪个划算?

  据参与该行规制定的有关人士称,目前国内没有不准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的政策,那么作为一个经营者,有权按照自己经营服务的状况来确定自己的收费标准及收费的服务范围。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并非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这位人士还说,经营者告知消费者“谢绝自带酒水”正是尊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既可以选择自带酒水到酒店来享用,然后付一定服务费,也可以选择消费酒店的酒水而不付服务费。

  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事后一再表示,出台这一“行规”的“主要用意是明确商家有此权利,究竟各商家到底收还是不收,可自主决定。”

  消协和烹协意见相左

  作为全国餐饮业的行业组织,中国烹饪协会日前公开表态,对餐饮业收取开瓶费的做法表示明确支持:一、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二、消费者自带酒水在餐饮企业中享用,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和收取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但若收费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三、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是保护企业和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因为顾客自带酒水及食品无法确保其安全卫生。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店堂告示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视为无效。另外,中烹协的做法也给了餐饮业经营者不适当的引导。

  延伸阅读

  到底该不该收

  “开瓶费”该不该收?面对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四川省消协就此召开了“开瓶费”该不该收座谈会。

  消费者一方:一位袁姓老先生专门在成都繁华的盐市口街上随机访问了16名市民,除其中2人认为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餐饮企业可以收取适当“开瓶费”外,其余都持反对态度。还有的消费者代表认为,收取“开瓶费”明显不符合我国国情。

  四川省消协王副秘书长:酒水饮料大多不属餐饮企业的自产产品,把不属自己的产品随意加价卖,或加收所谓服务“开瓶费”,这显然是强加于消费者的一种不合理收费行为。他还说,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最多属于一个社会团体组织,订立“行规行约”也只能是对本行业自律起个约束作用,而不应涉及并侵害了第三者权益,即不确定的广大消费者人群。

  四川省物价局相关人士:“餐饮饭店协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根本就无权制定开瓶费!”他说,“物价制定要么是由政府定价,由政府来调控价格,要么是由物价部门按照政府的指令协助政府定价。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则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进行定价,社会团体没有任何定价权。”

  司法界有关人士:目前我国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餐饮行业可否收取“开瓶费”。餐厅“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做法明显与法律相悖,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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