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机关打黄实行倒查责任 隐瞒案情者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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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9: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四川省治安工作会议的消息,为加大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力度,四川公安机关将实行倒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辖区内场所一年内被上级公安机关直接查处两次以上的,撤销该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的职务。 法制日报的报道称,在集中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倒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举报不予核查或对场所内存在的治安问题
公安派出所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查处场所治安问题决定或命令的,或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上级公安机关要依照《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停止派出所负责人和责任区民警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予以禁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晓东胡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