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要求列车备发票 铁路部门向法律硕士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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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14 生活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两次以火车上用餐、购物无发票而起诉铁路部门的法律硕士郝劲松,终于在今年“3·15”前夕拿到了T513次列车长专程从北京送到石家庄的发票,送发票的负责人同时对T513次列车没向郝劲松提供足额发票表示了歉意。据了解,铁道部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 据介绍,3月12日14时40分,郝劲松和朋友从北京西站乘坐T513次城际特快列车到石家
13日,T513次列车长玉顺和北京西段队长姜长福专程从北京赶到石家庄,同来的还有石家庄站一副站长,他们为郝劲松送来了5元和2张1元面额的发票。 据姜队长介绍,郝劲松起诉火车上购物无发票后,铁道部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通知》,要求必须给车上用餐和购物的消费者开具发票,铁路不仅对郝劲松提供发票,也对所有在火车上购物的旅客提供发票,欢迎乘客索要和监督。 案件回放 2004年9月,法律硕士郝劲松以在铁路餐车用餐后,服务员只给乘客内部收据而不提供正式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由,把北京铁路局告上了法庭。去年11月北京铁路法院以不是铁路餐车没有发票,而是郝劲松没有用内部收据换取发票为由,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同年12月7日,郝劲松又以他在火车上购物后,服务员不能向他提供正式发票为由,将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分局和太原铁路分局告上法庭。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