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煤矿系整改期间私自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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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26 生活报 | ||||||||
本报16日讯今天上午,七台河“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峰通报救援情况时说,发生爆炸事故的煤矿是一停业整改矿井,该矿未经验收私自开工生产,在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瓦斯积聚,造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截止3月16日8时,已有1人获救生还,17人遇难,还有1人下落不明。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省领导指示要全力以
据介绍,发生爆炸的新富煤矿三区一采矿井由于该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04年11月七煤集团安全监察部和七台河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分别对其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作业,进行隐患整改。春节后,该矿未经七煤集团两级验收,于3月6日私自开工生产。该矿在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瓦斯积聚,造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七煤集团已决定关闭出事矿井。(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