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车祸意外身亡 儿媳与公婆签“香火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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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04 金羊网-新快报 | ||||||||
保证将孩子生下来,否则赔10万元 新快报讯据《金陵晚报》报道,独子意外丧生时,儿媳林某已有两个月身孕。为了能留住自家的“香火”,于是张老汉夫妇和儿媳签下一份协议,要她生下腹中的孩子。孰料,不堪公婆“监督”的儿媳妇,却悄悄去医院把腹中的胎儿“做”了,为此公婆二人将儿媳告上了法院。
独子车祸意外身亡张老汉的独子平子与儿媳妇林某是中学同学,两人在前年国庆节时结了婚。去年7月5日晚7时许,平子去岳母家接妻子,途中发生了车祸死亡。儿子的意外身亡,使老两口陷入老年丧子的悲痛中,但新的担忧又随之而来:儿媳才25岁,再婚是必然的,可她腹中的胎儿可是张家的“香火”啊,没了儿子可不能再失去孙子。老两口“折腾”几宿后,终于决定和儿媳好好谈谈,要她将张家的“香火”给老两口留下来。儿媳林某同样承受着失去丈夫的巨大痛苦,拖着2个多月身孕的她,决定搬回娘家住。这个提议遭到了公婆的极力反对,林某了解公婆的担心,一再保证会把孩子生下来,但此时老两口已经听不进儿媳的话。见公婆如此执着,林某提出签一份协议:保证将与丈夫平子的孩子生下来,如违约自己愿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公婆看紧儿媳行踪捧着与儿媳签下的协议,老两口似乎看到“哇哇”坠地的大胖孙子,对老两口来说,这是自儿子死后唯一的精神寄托,也是老张家唯一的血脉……自那以后,老两口便隔三岔五地往儿媳娘家跑,给儿媳送这送那,就连上个厕所也关照来关照去。对儿媳每日行踪,老两口更是盘查得紧。 “香火”被断怒告儿媳但去年7月,林某却瞒着公婆,在家人陪同下忍痛将腹中的孩子“做”掉了。很快,张老汉夫妇就得知了这一“噩耗”,老两口便决定到法院为“孙子”讨个公道,要儿媳妇赔偿违约金10万元。然而,结果却让老两口沮丧……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汉夫妇与儿媳签下的“香火协议”是无效的,且法律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剥夺,张老汉夫妇不能持此协议向林某索赔。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