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民有林"将依法划归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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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3: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哈尔滨3月17日消息(记者李毅)记者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获悉,我国最大国有林区内的55.6万亩“民有林”,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将全部依法划归个人。如此大规模的林权划转,这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尚属第一次。 3月15日,省森王总局副局长李文达在全省森工的一次专业会议上宣布,国有林区内的“民有林”,属于商品林的,全部划归个人,并核发林权证;属于公益林的,核算后由国家
截至2003年底,黑龙江省森工系统“民有林”总面积556087亩,为5260户所有。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