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职业病危害 触犯刑律要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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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4:03 东南快报 | ||||||||
“自上世纪50年代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来,我国已累计报告尘肺病人58万多例,现有尘肺病人44万多例,每年还新增约1万例。” 这是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16日的全国职业病防治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数字。此外,全国每年报告的职业中毒和生产性农药中毒病人近3万例,报告中毒死亡数约1500例。
卫生部要求,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涉嫌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