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剖析巨贪毕玉玺罪案 指自首等情节让其免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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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4:2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1304万余元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人士指出:自首等重要悔罪情节使得毕玉玺免于一死。 法院认为,毕玉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身为国有公司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
法官剖析巨贪毕玉玺罪案 指自首等情节让其免死 作者:赵中鹏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