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生乱开药将影响晋升和评聘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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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7: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3月17日电(熊俊萍)在江西,今后医生不合理用药情况将被定期公示,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考核成绩也将记入医生技术档案,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这是江西省卫生厅日前出台的《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暂行)》作出的规定。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要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内设立由药剂、医务、医院感染科、护理、检验、临床专家组成的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部、诊所类的医疗机构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征求患者同意。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除外);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经转诊在设区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凡使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治疗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名同意。(完)(责任编辑: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