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纠“不诉案”一医生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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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霍邱县检察院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加强内部监督,勇于自查自纠,近日成功纠正了一起原存疑不起诉的非法行医案。 汪某,女,个体行医,住霍邱县花园镇。汪某于1995年7月18日经霍邱县卫生局核准,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要求在花园镇刘李街道执业,违法擅自到花园镇齐王村开业。2002年6月22日,被告人汪某为本村村民孟某进行人工
近日,霍邱县检察院经认真复查,认为汪某非法行医致人伤残,原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刑法》第336条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原对汪某存疑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最终汪某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木子) 作者:自纠“不诉案”一医生获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