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9人死亡的氯气泄漏案7名责任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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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27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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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淮安市检察院获悉,又有5人因在“3·29”特大液氯泄漏案中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捕,加上此前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的2名肇事司机,截至目前,该案批捕人数已达7人。 据了解,被捕的包括液氯销售单位———山东临沂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朱平书、刘超。他们在明知“鲁H00099”罐式半挂车行驶证核定载重为15吨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有关
3月29日18时40分许,济宁科迪化学危险品货运中心司机康兆永、押运员兼副司机王刚,驾驶超载且轮胎应报废更换的“鲁H00099”罐装车,由北向南行至京沪高速淮安段时,左前胎爆裂,车辆失控撞毁护栏侧翻至公路另一侧,与迎面而来、运输空液化气瓶的“鲁QA0398”货车相撞,造成被撞车司机当场死亡、本车液氯泄漏。因2人未及时准确报告车上所载为何种危险品,延误疏散抢险时机,泄漏的氯气造成29人死亡、350余人住院治疗,2万余亩农田受损,万余居民生产生活受严重影响。康、王2人逃离现场后,于3月30日向南京警方投案,4月8日被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批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