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进行检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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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3:56 乌鲁木齐晚报 | ||||||||
5月20日,历时四个月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正式开始,10月前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安装或喷涂警示标志上路。 9月30日前,公安、交通、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将对新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规格、质量、警示标志、登记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等。
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由公安部门监督销毁等。 作者:记者 王琴 通讯员 梁鹏 | ||||||||